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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通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第四批次开发主体的公告 (城市治理领域)
2026-04-27   累计点击:

为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计划分批次征集南通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发主体。现征集第四批次开发主体城市治理领域5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领域

城市治理领域。

二、申请条件

未发生过重大数据安全事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1412室

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请有意参加本次征集项目申请人将“征集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3916315118@qq.com),邮件主题“征集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附件为“征集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肖骁,联系电话:18051668291)并领取征集文件。征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征集文件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申请文件。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14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申请提交

申请单位获取征集文件后根据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六、评审方式

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工作,围绕信用情况、经营情况、人员团队、数据开发利用经验、安全管理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征集。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应如实编写申请文件,并对申请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征集单位或代理公司联系。

征集单位:庞女士  0513-81553662

代理公司:李肖骁  18051668291



征集单位: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附件:【征集文件领取申请表】南通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第四批次开发主体征集(城市治理领域)(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