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公告
2022-11-03   累计点击:

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2.最高限价:招标项目中标价的2‰;

3.项目需求:本项目选取一家单位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2023年12月31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供应商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政府招标人名单”中,提供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南通本地企业需在南通市辖区范围内(含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下同)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南通市以外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市辖区范围设立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省财政厅或省政府采购协会颁发的政府采购培训证书,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招标人单位所有采购项目均须由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直接对接。(提供项目负责人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招标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11月8日17时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汇金国际B座25层。

3.方式:现场领取,联系电话:13606294181

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汇金国际B座25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汇金国际B座25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汇金国际B座25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汇金国际B座25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汇金国际B座25层;

联系人:李秀明;  

联系电话:13606294181。

九、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方式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附件:附件: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需求及评审评分项.docx

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