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二期项目(第二批)招标代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27   累计点击:

本项目为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二期项目(第二批)招标代理,代建人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为监督专题应用建设、扬尘治理、自然资源动态监测、违建治理、新机场场址保护系统、南通市电子政务云网提升、公共地名地址库建设、警网融合、电子口岸运维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标段二:为市域治理现代化一期项目拓展延伸-数据共享、市域治理现代化一期项目拓展延伸-监测预警、市域治理现代化一期项目拓展延伸-联动指挥、信用监管系统、政务APP、政务热线整合、政务服务一体化流程监察系统、项目监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按照从一到二的顺序开标。投标单位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某投标单位已经中一个标段,在下一个标段中仍然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单位,依次类推。

投标单位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项目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需求: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获取书面文档。

1.2本项目设置最高磋商费率限价,磋商限价为招标项目成交价的2‰,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磋商费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包含本项目设备及配套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资格认定证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在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 2019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政府、军队或央企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相关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因需求内容涉密,请供应商与代建单位联系获取书面文档。

4.  磋商保证金

    该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10时。

5.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14层。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顾根

电 话:1537081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