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2020年公安视频监控补盲项目
2020-12-31   累计点击:

本项目为2020年公安视频监控补盲项目,采购人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2020年公安视频监控补盲项目

1.2项目需求:本项目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的全部设备、主辅材的供应(含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等),成品保护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1.3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0  个日历日内。

1.5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必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80.5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包含本项目设备及配套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注册资金500万(含)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原件备查。(若分公司参与询价,则必须出具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授权书上签章必须完整)。

2.1.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资格认定证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供应商须提供高空作业人员一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证。

2.1.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询价文件获取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5】(北京时间,下同)

询价文件获取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13层

联系人:朱晓亮

联系电话:15862718870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0年1月4日14时00分】。

4.2应答文件文件递交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13层。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   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系   人:朱晓亮

        话:0513-8110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