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南通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网络传输及机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7-22   累计点击:

本项目为南通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网络传输及机房)项目,采购人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需求:本项目包括二类资源汇聚网关、网络传输及机房租赁(含网络驻场、管理联调施工)等。包含本项目的全部设备、主辅材的供应(含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等),成品保护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磋商限价,最高磋商限价4960000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磋商限价的,其磋商将被否决。报价包含本项目设备及配套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1.3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1.2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据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资格认定证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 供应商为南通市本地电信运营商(上级公司或母公司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有本地网络线路资源的企业)。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于采购文件挂网公示后,南通市大数据集团官网自行下载。


4.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4时00分。

4.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创源科技园8号楼14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 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仅在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晓亮

电话:0513-81553662

附件:南通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网络传输及机房)项目